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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钢铁水泥产能过剩强制性措施
时间:2009-08-30 11:11 作者:C型钢机 点击:

国务院26日召开常务会议,研究部署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,引导产业健康发展。
  会议指出,目前,一些行业产能过剩、重复建设问题仍很突出,不仅钢铁、水泥等产能过剩的传统产业仍在盲目扩张,风电、多晶硅等新兴产业也出现重复建设倾向。当前要加强对钢铁、水泥、平板玻璃、煤化工、多晶硅、风电设备等行业发展的指导。
  一要严格市场准入。进一步加强钢铁等产能过剩行业项目审批管理,不得下放审批权限,严禁化整为零、违规审批。
  二要环境监管。加强对区域产业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,并将其作为受理审批区域内高耗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前提。未通过环境评价审批的项目,一律不准开工建设。
  三要严格依法依规供地用地。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项目,一律不批准用地。对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的项目,一律不得供应土地。
  四要实行严格的有保有控的金融政策。按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发放贷款。严格发债、资本市场融资审核程序。
  五要建立信息发布制度。建立部门联合发布信息制度,加强行业产能及产能利用率的统一监测,适时向社会发布产业政策导向及产业规模、社会需求等信息。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,引导企业和投资者落实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,加强行业自律,提高行业整体素质。

文章整理集装箱板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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